用户服务协议

生效日期:2025年09月01日
阜南县保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

第一条 签约主体与协议生效

1、本协议由您与阜南县保绿物资回收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「我们」或「平台」)订立,适用于您使用我们运营的微信小程序及相关服务。

2、请您在使用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内容,尤其是加粗的条款。您开始使用本平台的服务,即表示您已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。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,请停止使用。

3、如果您未满 18 周岁,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使用本平台服务。

4、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,见《隐私政策》。

第二条 我们提供什么

本平台面向本地居民提供可回收物上门回收预约、便民生活服务预约、再生商品购买、闲置物品信息发布,以及与之配套的环保积分。

上门回收和便民服务由平台审核通过的服务人员或合作商上门完成。您通过我们平台下的是预约,实际成交价格与服务内容以上门时双方确认为准。

我们可能会根据经营需要调整所提供的服务范围。某项业务暂未开通或已停止受理时,相应入口不会展示,对应的接口也不再受理请求。

第三条 账号

账号通过微信授权创建,与您的微信绑定,不需要单独设置密码,也不需要登录和退出。

昵称由系统生成、头像为统一图标,均不支持自行修改。需要更正显示名称的,可联系客服。

手机号需要您单独授权获取。它是服务人员上门前联系您的唯一方式,不绑定将无法提交预约。

您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微信账号。通过您的微信账号完成的操作,视为您本人的行为。

第四条 回收与结算

回收品类的参考价仅供预估。实际金额按上门时称重的实际重量与品类计算,重量与现场照片会记录在订单里,您可以在订单详情中查看并确认。

款项由上门人员当场以现金或微信直接支付给您,平台不代收、不代付、不在平台账户中留存您的货款。

对结算金额有异议的,请在确认订单前提出;已确认的订单视为您认可该次结算结果。

第五条 环保积分

积分依据您完成的回收单发放,用于在积分商城兑换商品或权益。

积分不是货币,不可转让、不可提现,也不设有效期,平台不会主动清零。

通过虚假交易、重复提交、伪造重量等方式获取的积分,平台有权撤销并追回已兑换的商品。

兑换所得的券码有使用期限的,以券面标注为准;过期未核销的按已失效处理。

第六条 闲置信息

闲置版块提供的是信息展示,交易由买卖双方自行线下完成,平台不参与定价、收款和发货,也不承担交易担保责任。

禁止发布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、仿冒品、他人隐私信息,以及与本平台无关的广告。违规内容会被下架,账号可能被限制发布。

您发布的物品信息、图片和联系方式将对其它用户公开,请自行判断需要公开的范围。

第七条 商品购买与售后

1、再生好物与积分商城内的商品由平台销售。商品价格、规格与库存以您提交订单时页面显示的为准。

2、全场包邮,不另收取运费。下单后请及时付款,超过规定时间未付款的订单将自动关闭,所占用的库存会释放给其他用户。

3、支付通过微信支付完成。支付成功后我们会安排发货,物流信息可在订单详情中查看。

4、收到商品后请及时验收。售后申请需在收货后的售后期限内提出,具体天数以商品页面和订单详情中的提示为准,超期后系统将不再受理。

5、退款经审核通过后原路退回您的付款账户,到账时间以微信支付的处理时间为准。已使用积分兑换的部分按积分退回,不折算现金。

6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、与描述不符或发错货的,由我们承担退换责任;因您个人原因(如不喜欢、误购)申请退货的,商品需保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状态。

第八条 服务人员入驻

申请成为回收员、小队长或合作商需要提交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,并由平台核验姓名、身份证号与手机号是否属于同一人;合作商还需提交营业执照。详细规则见《身份核验服务协议》。

入驻信息仅用于资格审核、派单和纠纷追溯,审核通过前不会对外公开。

入驻后更换手机号需重新提交申请并由平台审核,因为队员和用户都靠这个号码联系到您。

平台有权根据服务质量、用户投诉和违规情况调整或取消服务人员的资格。

第九条 您的义务

使用本平台服务时,您承诺不从事以下行为:

  1. 提供虚假信息,或冒用他人身份、联系方式;
  2. 通过虚假下单、伪造重量、重复提交等方式骗取积分、优惠或结算款;
  3. 发布违反法律法规、公序良俗的内容,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;
  4. 使用外挂、脚本、爬虫等技术手段干扰平台正常运行,或大量抓取平台数据;
  5. 对服务人员进行辱骂、威胁、骚扰,或提出超出服务范围的不合理要求;
  6.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。

第十条 免责与责任范围

1、因不可抗力、电信或网络故障、第三方服务中断、政府行为等我们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丢失的,我们不承担责任,但会尽力协助减少损失。

2、闲置版块的交易、以及服务人员与您在现场就价格达成的一致,均属于双方自行协商的结果。平台不是交易一方,不对交易结果承担担保责任,但会在发生纠纷时依据订单记录协助核实。

3、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我们对您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,不超过您就该笔具体交易向平台实际支付的金额。

4、我们会尽力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,但不承诺服务绝对不中断、绝对无差错。系统维护或升级需要暂停服务的,我们会尽量提前公告。

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

本平台内由我们提供的文字、图片、界面设计、商标、软件及其它内容的知识产权归我们或相应权利人所有。未经许可,您不得复制、传播、改编或用于商业用途。

您上传的内容(如闲置物品图片、描述文字)的权利仍归您所有。为展示、推广和处理售后之必要,您授权我们在平台服务范围内免费使用这些内容。您应保证上传的内容不侵犯他人权利。

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

您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的,我们可以视情节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:删除或下架相关内容、限制部分功能、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、撤销违规获得的积分与权益。

因您的违规行为给我们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,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与账号注销

1、您可以随时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,或通过「设置 - 联系客服」申请注销账号。我们会在处理完您未完成的订单后办理注销;账号注销后相关数据将被删除或匿名化,且不可恢复。

2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我们可以终止向您提供服务:您严重违反本协议;您的行为可能给平台或其他用户带来风险;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要求。

3、协议终止不影响此前已经发生的交易的效力,也不影响按法律要求需继续保存的订单与结算记录。

第十四条 通知

我们通过平台内公告、页面提示、系统消息或您预留的手机号向您发送通知。上述任一方式发出即视为送达。

请保持您预留的手机号有效。因号码停用、变更未及时更新导致无法收到通知的,由您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。

第十五条 协议变更

协议内容有实质变更时,我们会在平台内提示。变更后继续使用即视为接受新版本;如您不同意变更内容,应停止使用相关服务。

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「设置 - 联系客服」与我们联系,也可以拨打 18949055277 或发送邮件至 service@fnbaolv.com。

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

本协议的成立、生效、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您与我们发生争议的,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您同意提交本公司所在地(即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)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
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的,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。